外省养老保险转入珠海最新规定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外省养老保险转入珠海最新规定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
1.申请 。申请人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并提交所需资料 。
2.受理 。审核符合条件 , 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打印《受理回执》加盖业务专用章给申请人 。

3.发函 。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 。
4.接续 。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到账后 , 办理接续手续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
1.转移申请 。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
2.转出办理 。社保经办窗口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来的或申请人自带来的《联系函》后,核对相关信息后办理转出手续 。
【外省养老保险转入珠海最新规定 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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