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电动车上牌材料
江门市居住的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港澳台人士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 。具体如下: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
注册登记的车辆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 。
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 领取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在有效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 。
登记所需费用
【江门市电动车上牌 江门电动车上牌材料】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1057号)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包括反光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支架、行驶证、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