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苦难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是多少
答:困难居民参保人个人免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 。
困难居民已按规定参保缴费,新年度开始后其身份发生变化的,年度内不再退费或追缴;若年度内不再认定为困难居民的,从次月起(社保信息系统接收到困难居民身份信息变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标准的待遇 。
说明
1、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下降70%,赔付比例提高10%;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下降80%,赔付比例提高20% 。上述人员不设最高赔付限额 。
2、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一档参保人向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并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设起付标准 。
【江门困难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是多少 江门社保医保最低缴费标准】3、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特困供养人员一档住院可以享受零起付标准 ,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