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 在我中心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开户满3个月以上 ,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且本年度内无提取记录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提取范围:本人及其配偶 。
注:可在中心业务大厅、各委托银行网点或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上业务办理 。
提取额度:
(1)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金额以家庭为单位上限为每年16200元(上年度银川市租房市场平均面积90m2×平均价格15元/m2×12个月=16200) 。
(2)承租公有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
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