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医保3个月待遇等待期什么时候开始设置?

青岛居民医保3个月待遇等待期什么时候开始设置?

待遇等待期设置时间
自2023年度青岛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2022年9-12月)开始 。
凡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 , 重新缴费时 , 在缴纳当年度个人应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后,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 只有等到待遇等待期结束后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某居民未在2022年9-12月期间缴纳2023年度医疗保险费,而2023年5月份因病重新缴费时,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在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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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医保局发布的《》:
自2022年4月1日起,青岛市统一执行全省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政策规定 。
【青岛居民医保3个月待遇等待期什么时候开始设置?】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参保单位中断缴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职工的医保待遇;参保单位自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 , 恢复其职工的医保待遇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 , 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 但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时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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