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方式,推进便捷办税,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平台(以下简称:湖南税务APP),开发上线了面向自然人的车船税申报缴税功能,方便纳税人办理个人车船税申报缴纳业务 。车船税申报缴税掌上办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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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进入湖南税务APP后,请通过界面右下角【我的】以个人办税身份登录系统(如果为首次登录,需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实名认证) 。
登录湖南税务APP后 , 点击下方【办税】进入办税界面 , 您可以直接在办税界面找到【车船税申报】,或者通过【申报缴税(费)】找到进入【车船税申报】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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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后 , 请您认真阅读《车船税“掌上办”申报缴税须知》,如果符合相关申报要求,请点击【符合要求继续申报】,跳转下一个界面 。
【车船税申报】模块同时提供“车船税申报”和“车船税申报查询”两个功能 。如果您需要查询往期的车船税申报缴纳情况,点击【车船税申报查询】后输入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申报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您的车船税申报信息 。
请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申报的车船类型 , 相应勾选【新购置车辆】、【往年购置车辆】、【船舶】(以下操作均以新购置车辆申报缴纳车船税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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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勾选对应选项后,点击【申报】,便可进入车船税信息采集界面 。您需要根据自身情况 , 选择对应的“行政区划”“车辆所处街道乡镇”“主管税务机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七条规定,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
点击【下一步】,进入车船税税源采集界面 。如果您在上一步选择的是“往年购置车辆”,则会自动为您调出历史已税源采集的车辆信息 。如果您在上一步选择的是“新购置车辆” , 则需要点击【加号】添加车辆税源信息,进行车船税税源采集 。
在进行车辆税源信息采集时,请您正确录入车辆的相关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录入的车辆信息 , 自动带出“车辆单位税额”及适用的“车辆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点击【保存】,完成车辆税源信息采集 。
您可以在【车辆税源信息】模块看到采集的税源情况,并能对其进行修改或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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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确认车船税税源信息无误后,即可点击【保存税源】,系统跳转至车船税申报界面 。系统会根据您采集的车辆税源信息自动生成车船税纳税申报信息(含车船税减免信息) , 您可以点击【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减免税源明细表】进行查看,确认您的应补(退)税额等信息无误后 , 点击【申报】 。
系统申报成功后,会跳转至缴税界面,再次确认本期应补(退)税额无误后,点击【立即缴税(费)】,在税费缴纳界面上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立即支付】即可完成缴税 。
【湖南车船税查询官网 湖南车船税申报缴税手机端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