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 , 在12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 。
2、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 , 同时签发《准迁证》 。
3、申请人属省外迁入的要凭《准迁证》先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属省内迁入的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申请条件:
以子女户口所在地在本地、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年龄限制 。
备注:
【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阳江怎么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申请人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明确了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DNA亲子鉴定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一般情况下 , 只要上述证明之一能明确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