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迁安置房增值税该怎么缴纳】动迁房,即拆迁安置房 , 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的地块、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等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 。如果居民个人的房屋出租的 , 根据财税相关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 , 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 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另外,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应该视同销售处理,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或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