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 合肥社保补缴规定出台

合肥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 合肥社保补缴规定出台

【合肥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 合肥社保补缴规定出台】合肥6070后社保补缴政策: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 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按月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即2014年4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 不用缴费,从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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