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 , 即有案底是不会自动消除的,其是永远保存的 。如果当事人曾经犯罪并且被司法机关依法处以刑事处罚,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告知有关单位自身曾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能够隐瞒、谎报 。虽然案底不能消除,但是法律提出了例外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犯罪人或者被告在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并且被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法的,可以免除前科报告的义务 。该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 , 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 。综上所述,以刑法的惩戒性来看 , 只要犯罪被判刑都是有案底的,这个案底将会伴随当事人终生,不存在自动消除的说法 。案底不消除制度的目的主要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威慑以及对社会潜在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 , 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
法律依据:【有案底多久自动消除 案底多久可以自动消】《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 , 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