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 , 自缴费次月1日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在办理本业务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二、所需材料:
1、市内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
在佛山市提供生育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产前检查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到该医疗机构指定窗口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定点表》办理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
2、异地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
申请异地就医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市直参保人,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生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 。
3、产前检查选点变更 。
市直职工因其他个人原因需变更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的,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
市直参保人申办产前检查选点信息变更业务的(包括修改产前检查选点生效日期、预产期等),应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并填写《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定点变更申请表》 。
办理预产期修改的,还需提供围产期表等可证明预产期的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三、办理时限:
本业务为即办件 。
四、办理程序:
【佛山产检全部项目和费用 佛山产前检查选点手续怎么办理】根据办理业务需携带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