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人群:
凡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苏州、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苏州的所有人员 , 应当主动尽快到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 。
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治,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无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
被隔离观察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登记社区居(村)委会出具证明,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作报酬 。
二、取消武汉旅客来苏游玩行程:
苏州各旅行社和酒店对武汉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 。
不再接待武汉赴苏州旅游团队和散客 。
三、武汉来苏人员拒不配合将追究法律责任
武汉来苏州人员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四、各单位自行排查上报
【哪些武汉到苏州的人员需要登记 哪些武汉到苏州的人员需要登记隔离】各企事业单位要自行先行排查 , 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广大市民应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向当地疾控中心和社区居(村)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