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大中专学生 赣州市大专


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
若大中专学生为省内资助参保对象或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人员 , 原则上应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 。

因入学形成的重复参保,由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及时通知原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 。就业后形成的重复参保,由就业地医疗保障部门及时通知原学籍地医疗保障部门暂停参保关系 。
各统筹地区在确保与学生原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无缝衔接的前提下 , 将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
其中:入学当年未在学生原参保地参加居民医保的 , 可在学籍地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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