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认定方式 温州泰顺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附认定方式 温州泰顺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为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 根据相关规定 , 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标准调整如下: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035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110元 。
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 保障金支出按原渠道给予保障 。
据泰顺县民政局统计数据,截至目前 , 我县第一类低收入家庭中在册低保5156户8000人 , 低边1511户3351人,特困1089户1089人;第二类低收入家庭246户425人;在享残疾人生活补贴3198人 。
【附认定方式 温州泰顺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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