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城区公办中学报名材料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中学招生办

达川城区公办中学报名材料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中学招生办

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根据适龄少年儿童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以下几种报名类型 。
类型一:城区户口父母有房的(即: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位于达川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 。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 , 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
3.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少年儿童与房产所有者(也是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少年儿童与房产所有者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 。
类型二:城区户口老人有房的(即: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无房或未交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达川城区公办中学报名材料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中学招生办】1.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册”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少年儿童页) 。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位于达川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 。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
3.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
4.亲子关系佐证:若适龄少年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三代不同册,提供三代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
类型三:城区户口有安置房的(即: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以拆迁自建房或安置房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城区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少年儿童页) 。如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 提供“三代同册”的户口簿原件 。

2.房产佐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卡原件;如原件丢失的,可提供由拆迁主体签字盖章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卡复印件 。
3.无房佐证:若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少年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 。若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 , 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
4.亲子关系佐证:若适龄少年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少年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 。若适龄少年儿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户籍三代不同册的 , 提供三代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
类型四:城区户口但无房的(即: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父母无房或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
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少年儿童页) 。

类型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少年儿童页) 。
2.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少年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少年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 , 如:出生医学证等 。
3.居住佐证:若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无房产,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若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达川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提供该套房产的有效佐证材料(房产证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登记记录表),无需再提供居住证 。
4.社保佐证:提供截止2021年6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之一(父亲或母亲)在达州市本级或达川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的佐证材料(即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类型六:非城区户口但有学籍的(即:非城区户籍但具有城区学校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少年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少年儿童页) 。
2.学籍佐证:提供适龄少年儿童在城区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籍佐证材料 。
说明:
1.达川城区范围指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和杨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
2.户籍属通川区城区、复兴镇、罗江镇、磐石镇,高新区,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事处、石板街道办事处和河市镇的适龄少年儿童不列入达川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范围 。
注意事项
1.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少年儿童入学(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
2.用于登记的房产(含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商用住房不作为报名登记房产依据 。
3.用于登记的房产属与他人共同持有产权的,其房屋产权占有比例大于50%(不含50%)才能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 。
4. 网上报名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可进行补登记,由区教科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登记时间可拨打区教科局招生咨询电话询问(电话:0818-2661325、0818-2675356、0818-2675183) 。
5.家长要确保报名注册的电话畅通 , 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
6.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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