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加强学校作业管理,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及各地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附件1)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违反“双减”工作负面清单行为(附件2),积极提供具体证据、线索,共同推进“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10: 00--14: 00、16: 00- -20:00;其他渠道全天24小时开放 。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及各(地、州)市教育局“双减”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新疆自治区双减工作 新疆双减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新疆双减工作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