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所在单位存在以下规定情形之一,且申请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或者担任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 该申请人不再享受本补助政策:
(一)在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各类人才计划或科技项目,或在从事学术、科技等研究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
(二)存在刑事犯罪记录 。
(三)近3年内有被限制开展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单次罚款10万元(含)以上行政处罚,或一年内有三次(含)以上罚款1000元(含)以上行政处罚等违法记录的 。
【什么情况取消东莞人才生活补贴 东莞市人才生活补贴】(四)其他不应当享受特色人才生活补助政策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