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具体申请时间:2023年11月25日前 。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可在次年申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一、特扶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文成户籍;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4.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合法收养一个子女;5.现无存活子女或者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6.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
二、申请程序和材料
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三、扶助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政府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政府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退出奖励扶助金发放
1.本人死亡的;2.发生再生育、再收养子女或独生子女康复的;3.户口迁移出本县的;4.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
申报详情 , 请咨询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卫计办),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举报 。
各乡镇联系电话
大峃镇
59008916
珊溪镇
67735120
玉壶镇
59000030
南田镇
59005106
黄坦镇
59028959
巨屿镇
67701259
峃口镇
59025851
西坑镇
59028531
百丈漈镇
67781234
铜铃山镇
59008871
二源镇
67757356
周壤镇
59007838
周山乡
67717111
平和乡
59025909
公阳乡
59008513
双桂乡
59003656
桂山乡
59006216
【温州文成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指南】来源:文成县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