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秦皇岛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秦皇岛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秦皇岛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一、城乡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应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也可直接到户籍地乡镇或县级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 , 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
二、不同年龄段人员参保在政策上有什么区别?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对于没有按规定逐年缴费的,可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部分,但不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参保人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越多,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 。
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 , 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
制度实施时已达到或超过60周岁并且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 符合领取条件,则不必缴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领取养老金前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三、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参保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公民身份号码、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户籍性质、缴费档次、特殊参保群体类型、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等内容之一发生变更时,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变更登记表》 。

四、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 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五、参保人员死亡后如何处理?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 , 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 。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 。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
六、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的怎么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 , 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七、已经领取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吗?
【秦皇岛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秦皇岛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 , 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 其生存认证由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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