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所需材料(团体旅游)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
办理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附:
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周末延时服务:周六上午8:30-12:00,开放出入境2个窗口提供便民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
【莆田市台湾团体旅游签注办理所需材料】办理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661号(即莆田海峡商务中心)B楼2层C区(C03-08号窗口)
交通指引:
17路、13路至协和医院→步行约490米;205路至立交桥站→步行约390米;6路、8路、55路、208路至莆田九中站→步行约650米;21路至荔浦安置房→步行约1.4公里;16路至濠浦公交站→步行约1公里
附:
办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签注8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