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唐山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唐山办理随军落户需要什么材料】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唐山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
(4)居民身份证 。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 。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
(3)军官证 。
(4)结婚证 。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
【唐山本地宝提醒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 , 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 。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