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惠保可报销的费用有哪些
金惠保: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中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医用耗材范围和医疗服务范围的费用;
金惠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说明书适应症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2024年度金华的金惠保可报销的费用有哪些】
参加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自愿选择“金惠保”,选缴保费每份100元,个人最多可缴3份,鼓励多缴多得,连缴多得 。
缴纳选缴保费1份、2份、3份未满3年的 , 起付标准为22000元,报销比例在大病保险基本保费75%的基础上分别提高至76%、77%、78%,报销最高限额40万元,报销范围为合规医疗费用 。连续缴纳选缴保费1份满3年的,起付标准为22000元,报销比例76%,报销最高限额60万元 。连续缴纳选缴保费2份满3年的,起付标准为11000元,报销比例80%,报销最高限额80万元 。连续缴纳选缴保费3份满3年的,起付标准6000元,报销85%,不再设立报销最高限额 。连续缴纳选缴保费满3年的报销范围为合规医疗费用、合理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罕见病用药个人自费部分和原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 。个人连续缴纳选缴保费3份满3年的,“金惠保”赔付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