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 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地方

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 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地方

普通护照:
1.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2.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 ,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

3.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现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 ,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


公务护照:
1.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 。
3.前两款规定之外的公民出国执行公务的,由其工作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向外交部门提出申请,由外交部门根据需要签发外交护照或者公务护照
外交护照:
【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 宿迁护照种类有哪些地方】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外交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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