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 , 明确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廊坊市积极出台文件,推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可通过以下两种线上渠道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 。
(一)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 , 点击“个人服务大厅”办理 , 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
(二)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 。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
人员范围和领取期限:
【廊坊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廊坊失业补助金申领材料】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 两类参保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 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含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 。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