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低保对象申请医疗救助起付线
因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困难群众,经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确定为医疗救助对象后,身份确定前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依本人申请纳入救助范围 。
【宜昌低保对象申请医疗救助起付线是多少】
城乡特困人员、孤儿:起付线为5000元 , 支付比例9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60%,起付线6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55% , 起付线12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0%;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起付线为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12000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45%,起付线12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50% 。
依申请救助与医疗救助待遇共用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