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创业补贴政策 威海创业人员领取生活补贴指南


威海创业人员领取生活补贴标准
1.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
2.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

3.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津贴不与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博士)重复享受 。
操作流程和入口可查看:

申领方式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 , 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体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
【威海创业补贴政策 威海创业人员领取生活补贴指南】
创业人员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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