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图书馆借阅须知
图书是图书馆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具有阅读传播和历史文献收藏的重要价值,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畴 。为保护图书馆藏的完整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为了增强读者对借阅图书的爱护保管意识和物权法律意识,特制订本规定 。
一、图书遗失后,读者可优先购书赔偿,若购买不到,再做赔款处理 。
二、对图书涂划、撕页、裁剪等影响流通的 , 按遗失图书处理 。
三、赔书赔偿规则
【禹州市图书馆开放时间 许昌禹州市图书馆借阅须知】1.需购买书名、著者、出版社和ISBN号相同的同版本或更高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 。
2.同时,缴纳图书加工技术处理费10.00元/本 。
四、赔款规则
1.单册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
2.多卷书或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或多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且读者不得索取剩余的其他分卷/册 。
五、赔书或赔款办理后,原书找到也不再办理退赔 。
读者咨询台(办证处):0374-273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