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 。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一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 , 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8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 , 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父母一方为非柳州市区户籍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由城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
【柳州非市区户籍新生申请就读学校规则】4.随迁子女回户籍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