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单位经办人社保缴费操作指南 成都市社保个人网上经办系统

成都单位经办人社保缴费操作指南 成都市社保个人网上经办系统

根据国务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税务部门为缴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 。除办税服务厅以外,企业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社保费申报缴纳 。
一、用户登录
打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点击【添加】,输入纳税人识别号 , 点击【下一步】,系统弹出纳税人名称,核对无误后,输入申报密码,点击【确定】,添加单位成功 。
选择需要登录的单位,点击【登录】 , 再次输入申报密码登录客户端 。
初次登录的单位:初始化申报密码为任—单位编号后6位 。若单位编号不足6位,则单位编号末尾补0,如单位编号为“12345”,则初始申报密码为“123450”,忘记密码请至税务大厅重置密码 。(注意:初次登录请按系统提示修改申报密码并牢记 。)

若初次登录失败:请根据系统提示,核对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社保费关联登记状态 。
二、提交申报
企业社保费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 , 以特殊缴费单据形式推送至税务部门 。
点击【社保费申报】-【特殊缴费申报】模块 , 该页面展示企业所有特殊缴费单据,包含费款所属期、应缴费额、险种、征集有效日期等有效信息 。

特殊缴费应缴费额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若对单据金额存在异议或需要提取明细,请联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
【成都单位经办人社保缴费操作指南 成都市社保个人网上经办系统】勾选所需申报单据,点击【提交申报】,系统弹出对话框 , 核对缴费信息后,点击【立即提交】并获取申报结果 。请在特殊缴费征集有效期前申报缴纳社保费 。
企业可通过【社保费申报】-【申报记录】作废已申报的社保费,作废前请务必确认未开具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 。
若需从社保部门撤销特殊缴费单据,请务必保持单据处于“未申报”状态 。

三、费款缴纳
社保费申报成功后 , 通过【费款缴纳】-【缴费】模块获取已申报信息,点击【立即缴费】,确认申报金额、险种是否正确 。
若信息有误或需作废申报:则点击【取消】;进入【社保费申报】一【申报记录】模块,可作废该笔申报信息 。
若信息核对无误:点击【确定】,输入申报密码进入下一页面 。
客户端提供“三方协议缴费”“银行端凭证缴费”两种费缴纳方式 。
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选择“三方协议缴费”直接通过签约协议扣款,扣款前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否则可能导致部分险种缴费失败 , 影响权益记录;
未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可选择“银行端凭证缴费”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企业需持所有险种凭证到开户银行缴款 , 避免部分险种未入库,影响权益记录 。(注意:首次采用“银行端凭证缴费”的企业请与开户银行确认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
四、开具证明
缴款成功3个工作日后,企业可通过【证明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打印】模块,选择正确的费款所属期查询完税凭证,点击【打印】,系统会自动下载、保存税收完税证明 。
可通过【证明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补打】模块重新打印已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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