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南海新区博士后人员如何申请生活津贴?

威海南海新区博士后人员如何申请生活津贴?

【威海南海新区博士后人员如何申请生活津贴?】一、申报时间
11月23日启动 , 12月15日前结束 。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进站满1年且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进站满2年且完成期满考核合格出站的,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

三、津贴标准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 , 最多不超过两年 。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津贴不与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博士)重复享受 。

四、受理审核程序
1.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其中 , 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体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

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 。(具体申报工作请以下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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