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红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应及时进行生存认证
【大庆市养老金认证 大庆红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1.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员应主动按照规定进行生存认证 。我区城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采取月认证管理,建议居民每月15日前完成生存认证,目前主要认证方式有龙江人社APP认证和支付宝“龙江人社”小程序两种 。因脱像严重等因素无法通过者,可采取照片、视频、指纹等方式认证 。长期居住参保地以外的待遇领取人员首选通过龙江人社APP网络认证,省内居住人员也可通过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指纹认证系统认证,或者联系参保地镇(街道)、村(居)城居保工作人员采取照片或视频认证 。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除龙江人社APP认证、照片认证、视频认证外 , 如果是区内居住者还可采取预约村(居)城居保工作人员入户认证 。
2、待遇领取人员没有按月认证的,经办机构暂停发放待遇,待APP人脸认证或提供其他生存证明后 , 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保险待遇 。
3、参保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应及时向参保地镇或街道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待遇领取人员自去世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领取人员去世后多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