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不在福州地区使用的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登记辖区大队申请注销登记 。
需提交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需本人前往办理)
2、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灭失可不提供)、
3、行驶证 。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福州电动自行车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福州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点】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
0591-12345、0591-83404988(车管所)
办理地址: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2号楼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2号楼4层
交通指引: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即到,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 , 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即到 。
注意!
需要提醒的是,注销名下电动自行车不能恢复新车上黄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