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收件
办理结果:接收客户资料
审查标准: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相应条款
受理
办理结果:发起办电申请
审查标准: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相应条款
申请流程图
申请条件
1.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士兵证、台胞证、港澳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永久居留证(绿卡) , 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
2.主体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军队或武警出具的办理用电业务的证明(复印件) 。
3.产权证明:包括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法律文书、产权合法证明(复印件);农村地区可提供村委会及以上出具的产权证明(原件) 。
?。ㄗⅲ鹤匀蝗税炖硎北?.身份证明,其他用户办理时备2.主体证明)
《国网营销部关于印发变更用电及低压居民新装(增容)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销营业〔2017〕40号)第八十九条 受理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ㄒ唬┰谟玫绲刂贰⒂玫缛萘俊⒂玫缋啾鸩槐涮跫拢?可办理更名;
?。ǘ└话阒徽攵酝环ㄈ思白匀蝗说拿频谋涓?。“
设定依据
《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第8号令)第三十一条用户并户 , 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同一供电点 , 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上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
2.原用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3.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
【新乡用电办理并户是什么流程 电力并户申请】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