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年满3周岁人员户口补登办理指南

衡阳年满3周岁人员户口补登办理指南

衡阳年满3周岁人员户口补登
一、申请条件
年满3周岁人员从未登记过户口的 ,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申报户口补登 。
备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依照《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77条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的,按照市、县公安机关具体管理办法实施 。
二、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 先按照规定向助产机构或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再申请上户 。因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可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者凭接生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明直接前往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必须)
2、小孩随父或随母落户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必须)
3、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 (必须)
4、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新生儿随父落户的须提供) (非必须)
5、父母共同签署的确认新生儿民族成份申请书(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须提供) (非必须)
6、其他材料1 (非必须)
7、其他材料2 (非必须)
8、其他材料3 (非必须)
三、办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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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事流程




五、收费标准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0元
六、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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