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扣除方式一览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扣除方式一览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及扣除方式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扣除范围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扣除方式定额扣除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孩扣除主体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1.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纳税人需要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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