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泗洪县工作能用宿迁市的人才购房券吗

在泗洪县工作能用宿迁市的人才购房券吗

【回答】
在泗洪县内工作不可以使用宿迁市人才“购房券”,宿迁市人才“购房券”主要面向在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而泗阳县,泗洪县,沐阳县均不属于市区,因此无法使用宿迁市人才“购房券” 。


【在泗洪县工作能用宿迁市的人才购房券吗】发放对象及标准
“购房券”作为兑现购房补贴的凭证 , 主要面向在市区(包括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区)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才 。具体标准如下:

以上人才须为当年度新引进,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本地持续缴纳社会保险 。在市区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申报人须为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在创办企业中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企业应于上一年度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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