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临淄区转业士官的安置

山东淄博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临淄区转业士官的安置

淄博士官转业安置条件:
1. 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
3. 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4.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5. 是烈士子女的 。
【山东淄博士官转业安置政策 临淄区转业士官的安置】
安置工作单位:
1. 机关单位;
2. 事业单位;
3. 国有企业;
4. 国有控股企业;
5. 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
附言:
1.安置条件任意满足一项即可;
2. 需要先到政府安置部门报道?。。?
3. 在安置工作但未就业期间,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各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给退役士兵进行生活补助费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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