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1.对象范围:
由各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 。
2.补贴标准
1)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
2)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
3)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单位应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3.享受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企业系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认定的见习单位;
2)企业在见习期满留用的人员系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4.咨询电话:
0717-6056462 。
【宜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宜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