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报销材料:
①通用单证
【泰安市民保报销材料 泰安市民保保单】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出生证或能证明其关系的证件)
被保险人收款账号信息复印件(包括领款人户名·开户行·银行卡号)
投保人证件(个人投保:身份证正反面;
团单投保:机构统一信用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电子医保凭证截图
被保险人同时购买其他保险公司(或社保)相同保险责任的保险单,如果先向其他保险公司索赔,再向我司索赔,其有关医院证明资料必须由已收原件的保险公司盖章确认,还需提供其他保险公司的赔款收据或凭证和赔付结算清单 。
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分割单(原件)及与之对应的病历资料、发票复印件或原件、费用清单、处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复印件等全部理赔材料
②医疗单据
住院病历原件(含首次就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门诊病历等)
出院证明/小结(原件)
检查和检验报告复印件(含诊断证明书·基因检测报告、CT/MRI报告、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检验报告)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费用明细清单
个人支付清单
基本医疗结算单
大病(互助)保险结算单(申请大病保险报销时才需提供)
特药处方(原件)
③TIPS
其他情况增加因其它事故,为核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的其它具体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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