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结婚证纸质材料

川渝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结婚证纸质材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4个清单的通知要求 , 经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对接,已成功实现跨省通办系统中查询、下载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记结婚的结婚证电子证照 。这意味着川渝两地居民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事项中,通过部门间电子证照数据共享进行证照核验 , 实现免结婚证纸质材料提交 。

01适用条件

夫妻双方一方为四川户籍、一方为重庆户籍,夫妻双方在四川省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中户籍为重庆的一方申请以夫妻投靠的方式将其户籍迁至其配偶方户口所在地 。

02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群众在申请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时 , 民警可通过“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跨省通办子系统”查询结婚证电子证照(完成准迁信息录入后,迁移人为重庆户籍,迁移流动原因为夫妻投靠时 , 可使用电子证照功能),核查无误的下载结婚证电子证照,交群众核实并签署《承诺书》,再按程序办理户口迁移业务,群众可不提交结婚证纸质材料 。
【温馨提示】目前只能查询2010年以后在四川登记的结婚证 , 且如若遇到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查询的情况,还是需要群众提供结婚证纸质材料 。
【川渝户口迁移夫妻投靠可不提供结婚证纸质材料】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0zw0PAnku2F3e6I5cKy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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