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象+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江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象+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江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象+材料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跨省通办对象
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

跨省通办材料地点
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以下材料到相应网点办理:
材料: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地点: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 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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