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东营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东营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 ,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己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
二、申请材料
1、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
? 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失业登记;
?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 , 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
三、申领标准及期限
【东营失业保险金申请指南 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申请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东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 , 为落实失业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自2021年10月1日起,东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719元/月调整为1890元/月,增加171元 。
2、享受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每缴费满一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注意事项: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四、申请方式(点击查看申请流程)
①各级人社服务大厅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即可到全市各级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
②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打开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后,选择公共就业—失业保险金申请,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
③“东营智慧人社”APP办理 。手机端下载“东营智慧人社”APP,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后,选择人社—就业业务—失业支付申请,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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