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东营市残疾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东营市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 东营市残疾补贴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东营残疾补贴申请条件和人员如下: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东营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建档立卡身份,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东营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需要长期照护、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 。
二、不享受补贴范围:
1、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重症残疾儿童不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2、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 , 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
3、对已享受“阳光家园”计划机构托养服务补贴的残疾人,原则上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4、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
6、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重复领取 。
7、1-4级伤残军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其他伤残军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护理补贴 。
三、部分县区扩大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 , 具体县区政策如下:
东营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情况汇总表单位本地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范围及补贴标准本地文件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范围及补贴标准备注东营区补贴对象:东营区户口,且持有东营区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补贴标准:残疾等级为一级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二级每人每月170元生活补贴,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非低保三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生活补贴,非低保四级残疾人无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东营区户口 , 且持有东营区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补贴标准: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建档立卡、即时帮扶中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河口区补贴对象:所有持有残疾证等级为一级至四级人员 。补贴标准:一级200元/人/月,二级150元/人/月 , 低保对象三四级100元/人/月,非低保对象三四级50元/人/月 。补贴对象:所有持有残疾证等级为一级、二级人员 。补贴标准:100元/人/月 。垦利区补贴对象:垦利区低保残疾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补贴标准:残疾等级一级200元/人/月;二级170元/人/月;三、四级100元/人/月.补贴对象:具有垦利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需要长期照护、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补贴标准: 残疾等级一、二级 , 每人每月100元 。广饶县补贴对象:低保的所有残疾人、非低保一级残疾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持证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200元/月)、二级(170元/月)、三级、四级(120元/月)补贴对象:具有广饶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需要长期照护(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 6 个月以上时间);补贴标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利津县补贴对象:低保、建档立卡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180元/月,二级150元/月,三四级100元/月补贴对象: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100元/月 。东营开发区补贴对象:具有开发区户籍、持有1-4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200元/人/月,二级170元/人/月,三、四级100元/人/月补贴对象:具有开发区户籍、持有1-2级残疾证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一、二级1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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