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
根据通知要求,填写《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6份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核实申请人住房情况 , 由用人单位统一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 。
2.审核
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开发区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3.公示
经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4.分配
专家公寓和白领公寓原则上采取同类别人才抽签的方式 , 按抽签顺序分配住房 。职工公寓参考企业税收、贡献大小、申报顺序分配公寓 。
5.入住
入住人才公寓,需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用人单位、承租人三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合同签订7日内由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牵头安排办理入住手续 。
6. A、B、C类人才租期不受时间限制
其他申请人累计租赁期一般为5年 , 期满后 , 如承租人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条件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申请续租,租期最长不得超过10年 。
?申报要求
人才公寓申报不再限定规定时间 , 采取“随时申报、即时受理”的方式进行,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整理好有关申请材料交单位审核盖章,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将材料送至开发区顺德大厦3楼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 。
请申报单位将每名人才的申请材料分别扫描为1个PDF文档,命名为“单位+姓名” , 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fqfzfwzx@lc.shandong.cn 。纸质版材料分别装入1个档案袋 , 一人一档,并在档案袋正面写清楚申请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1:8513600
咨询电话2:851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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