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详情如下:
概念定义
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
借款人范围
个人借款人:一是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
企业借款人: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 。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 ,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
贷款额度
个人微利项目最高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 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 , 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 。
贷款期限
个人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企业借款人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2年 , 累计额次数不超过3次 。
贷款利率
LPR+50BP(贷款基础利率上浮不超过50个基点) 。
贷款贴息
【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 聊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详情】自2021年1月1日起 , 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
贷款基本流程及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
(1)个人借款人:申请人身份证 、人员类别证明 。
(2)企业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职工花名册、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企业财务报表 。
2、贷款基本流程
借款人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外网申请系统申请,外网网址:
http://117.73.253.202:8089/czxd/
咨询电话:712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