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镇江市房屋征收中试行房票安置的通知
试行时间:2023年12月30日起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给予被征收人更多选择权 , 更好满足被征收人住房改善需求,现就我市房屋征收中试行房票安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票安置定义
房票安置是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 , 将被征收人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 , 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方式,是现有安置方式的补充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领取补偿款 , 也可以选择房票安置 。
二、适用项目
?。ㄒ唬┬率凳┑墓型恋胤课菡魇蘸驼魇占逋恋胤课莶钩ハ钅?。
?。ǘ┮咽凳┑形赐瓿煞课莅仓玫恼魇詹鹎ㄏ钅?。对于逾期安置且安置房尚未开工建设或长期停工的项目 , 原则上应通过房票安置方式实施调剂安置 。
三、使用范围
房票可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本通知试行期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可自行确定房票的使用区域及范围 。鼓励使用房票在市区范围内跨区域购房,房源、奖励资金出资比例等由输入地政府与输出地政府自行协商 。
四、房票金额
?。ㄒ唬┬率凳┑姆课菡魇障钅?,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 , 含被征收房屋价值、奖励、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补助 。
?。ǘ┮颜魇詹鹎ㄉ形捶课莅仓玫南钅浚诔浞肿鹬乇徽魇杖艘庠傅那疤嵯驴墒敌蟹科卑仓茫?由评估机构对原安置房进行市场价评估,票面金额为原安置房的评估总价 , 并注明房票有效期满未购房的处理方式 。若原安置房价款未结清的 , 需按原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的价格结清房款 。
五、奖励措施
?。ㄒ唬┍徽魇杖思捌渑渑肌⒏改浮⒆优褂梅科惫悍康? ,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被征收人一定比例的奖励 。奖励资金纳入征收项目成本 。
?。ǘ┙崩壤话阄?0%,具体比例标准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 。
?。ㄈ┬鹿盒陆ㄉ唐贩孔芗鄞笥诘扔诜科苯鸲畹?nbsp;, 奖励金额按房票金额乘以奖励比例计算;商品房总价小于房票金额的 , 奖励金额按商品房总价乘以奖励比例计算 。购房行为完成后,被征收人凭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申领奖励金额 。
六、房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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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核发使用
?。ㄒ唬┓科庇筛魇校ㄇ┱ü芪幔┗蚱渲付ǖ牡ノ缓朔⒏≌课荼徽魇杖?nbsp;, 原则上一户一张房票 。房票应注明征收项目名称、核发单位、被征收人、购房人、房票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须知等相关信息 。
?。ǘ┓科弊钥咧掌? ,有效期为18个月 。新实施的房屋征收项目,房票有效期满被征收人未购房的,按房票金额领取补偿款,不计利息 。
?。ㄈ┍徽魇杖耸褂梅科钡指豆悍靠?nbsp;, 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结算;有余额的,可继续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屋或按实结算现金 。
八、组织领导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房票安置工作实施主体,应根据本地房屋征收规模、征收拆迁安置情况、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项目试行房票安置,并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和细则,确保房票安置平稳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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