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兴市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政策(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
(1)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嘉兴市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贷款方式 。
(2)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按年审批发放 。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负担 。财政贴息期限随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贷款期间发生的罚息或贷款展期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不予补贴,由借款人承担 。
2、办理地点: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嘉兴农商银行及嘉兴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金融机构)负责办理 。
3、申请对象:
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嘉兴市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
4、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由村、街道或居委会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借款人信用良好;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3)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
5、贷款方式:具体方式由金融机构视具体情况决定 。
(1)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嘉兴学院助学贷款 嘉兴市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申请】(2)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