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东莞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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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ㄒ唬┧降笔氯?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
 ?。ǘ┯行矸葜ぜ⒅っ鞑牧希ㄔ虯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 。

【东莞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 东莞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有哪些内容】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ㄈ┑笔氯松骰橐鲎纯鲇Φ庇牖Э诓竞突橐龅羌切畔⒐芾硐低车募窃匾恢?,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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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要求

提供3张2寸(宽5.3cm×高3.5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彩色合影照片 。
需符合以下要求:
1.近6个月内拍摄;
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
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
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
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6.头部应占照片的2/3 。
复印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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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样本
注:
1、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或漏打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2、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 , 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
3、军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或漏打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4、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需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婚姻状况为已婚,实际情况为未婚的,需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改为“未婚”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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