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公租房第一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

秦皇岛公租房第一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

第一类保障家庭
(1)申请人需具有城市区城镇户籍人口 , 且实际居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特殊情况申请要求
(1)符合上述条件且达到25周岁的单身人士(孤儿年满1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
(2)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应由监护人代其提出申请,在符合保障条件的前提下实行货币补贴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在申请地工作,持有申请地居住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在城市区有房产转让行为的(申请家庭因发生重大变故或因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的除外),不能申请
【秦皇岛公租房第一类保障家庭申请条件】(5)申请家庭有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它投资性房产的,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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