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电动自行车最新消息
一、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
新国标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 。
根据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且不得改装,超速时系统要持续发出提示音 。与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相比 , 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且要求在车架本体不可分隔处永久性标上唯一性整车编码 。
新国标实施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超标车”的生产、销售 , 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二、请广大市民群众购置合标车辆 。
2019年4月15日起 , 兰州市范围内不符合新国标且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登记上牌,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请市民购置符合新国标要求且取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同时按规定办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业务 。如购买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市民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或更换 , 同时鼓励大家向市场监督、工信、公安等部门投诉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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